刘光和在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上的讲话
2月23日上午,水利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刘光和在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上,总结2001年水利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02年的水利纪检监察工作。原水电部纪检组组长王继兴,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长李昌凡出席会议。中纪委驻部纪检局局长王星主持今天的会议并做总结发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等5个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做大会交流发言。
刘光和讲话全文如下: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刘光和
(2002年2月23日)
同志们:
新春伊始,部党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1年水利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部署2002年的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昨天上午,敬正书副部长代表部党组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水利的改革和发展任务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在,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1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1年,水利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水利改革与发展实际及时提出了贯彻意见;大力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法规;坚持正面教育、典型引路,深入开展向汪洋湖、高安泽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进一步得到弘扬。一年来,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立足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把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于思想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之中。水利部党组以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高安泽为榜样,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话剧《汪洋湖》在全国水利系统巡回演出10场,有近四万干部群众观看演出,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弘扬正气的同时,还不断开展警示教育,部机关及水利系统各单位都征订并组织观看《厦门特大走私案》、《宠妻纵子谋家财的悲剧》等专题片,做到警钟长鸣。一些单位还在不断探索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湖南省水利厅举办的“水利人的故事”先进事迹报告会,松辽委开展的“讲廉洁树形象”主题演讲活动和一些单位开展的“以案说纪说法”活动、“模拟案件审理”活动等,都是新的成功尝试。黄委、淮委以及北京、江苏、辽宁、黑龙江、重庆、青岛等省市水利厅(局)还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和党纪条规知识竞赛等。小浪底建管局等单位建立的干部分层次谈话制度、干部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制度等,都不同程度地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黄委、长委、珠委甘肃省水利厅等单位还相继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监督检查。一是水利系统各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197人(次)上缴收受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累计金额73.8万元,其中有1人未及时上缴被查处;另外还有261人(次)拒收金额达46.6万元。二是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清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还对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的从业行为进行了摸底,未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三是对领导干部持有的因私护照和本人及配偶办理和持有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外国居留证情况进行了清理登记,水利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共有31人持有因私护照、1名领导干部及1名领导干部的配偶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证,2人持有外国居留证,清理情况已及时上报中纪委和中组部。
(二) 加大办案力度,一批违纪案件得到查处。
加强信访举报及案件管理工作,尽力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开展了办案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发案规律和查处对策的研究,基本摸清了水利系统的发案规律和作案手段,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撰写的《水利资金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对策》论文在中纪委召开的研讨会上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围绕挪用水利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国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信访举报1821件,比前年减少了139件;初查核实506件,减少484件;立案67件,增加了15件;结案53件,增加了24件;处分了92人,增加了25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去年的信访举报虽然有所减少,但办案力度却在加大,查办案件和处分人数显著增加。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收到信访举报240件,初查核实2件,对4名局级干部的违纪问题追究了责任,给予了行政处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荆南大堤建设管理中的问题案件,责成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黄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共处分了38人。淮委对一公司经理挪用公款炒股进行了查处,给予了开除公职处分,并由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河北、湖南、广西等水利厅也对贪污、挪用公款的典型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
(三)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驻部监察局对通航水路水利收费站点的设置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门检查和调研,对水利系统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管理的水路收费站点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利系统全面开展农村水费、小水电费廉政建设工作。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积极推行水务公开和用水收费开票到户,尽量减少水费征收中间环节并逐步推行电脑管理。内蒙古河套灌区让农民群众参与用水管理并对水费收支管用实行监督,收到显著效益,仅2001年为灌户节约灌溉用水水费达1000多万元。水利系统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已有93个县完成任务,初步估算可减少农民生活生产电费支出3亿元。宁夏、天津、福建、黑龙江等省(区)水利厅(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产生良好反响。
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水利专项资金特别是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一年来,部稽察办组织了稽察(检查)43组(次),对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97个堤防工程和病险水库进行了稽察,其中病险水库24座,提交稽察报告66份,下达稽察整改意见通知和稽察意见书36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配合部建设与管理司、部稽察办等部门共派出15个检查组,对全国40个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等进行了检查,范围涉及5个流域、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1999、2000年计划投资54亿元,其中国债资金41亿元,地方配套资金约13亿元。长委、珠委和广东、江西等省水利厅监察部门全过程介入招投标工作,有深度、有力度,效果显著;江苏、浙江、青海等省水利厅紧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对很多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计委、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
(四) 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水利项目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青岛市水利局压减行政审批项目达52%,福建达47%,甘肃、黑龙江达43%。二是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与此同时,水利系统又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了银行帐户,共撤销不规范帐户722个。政府采购制度已在全系统广泛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已达19,610万元。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也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委派人数已达188名,其中湖北省水利厅的工作扎实、细致。水利内部审计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各单位经济行为更加规范。据统计,今年水利系统内审工作共完成1434个项目,其中基本建设审计244项,经济效益审计157项,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20项,内控制度审计17项,财务收支审计326项,其他审计570项。共纠正违规资金13,170万元,其中收缴违纪资金126万元,实现增收节支1261万元,提出的改进工作建议被采纳65条。另外,广东省水利厅东-深供水改造工程在征地、移民、拆迁的资金管理工作中,成功引入监理制,改变了原来层层设立管理机构、靠行政权力分配资金的传统做法,从根本上保障了物权人的切身利益,有效防止了在管理使用专项经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三是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成效。水利系统各单位全部实行了新任干部试用期制和公示制,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并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水利系统广泛采用公开招考或公开竞聘的形式选拔任用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干部累计达491名。四是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招投标行为更加规范。符合招标条件规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率接近100%,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也开始采用招投标方式。水利有形建筑市场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天津水利工程有形建筑市场建立两年多来先后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交易项目46个,234个标段,总投资15.5亿元。五是加强反腐败抓源头理论研究,探讨源头治理对策。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全国水利系统把反腐败抓源头作为新的工作课题开展理论研讨,去年9月份召开了“水利系统反腐败抓源头理论研讨会”,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水利系统反腐败抓源头论文选》。
(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抓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政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
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大部分单位都按照责任制要求进行了责任分解,形成了责任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狠抓责任制配套制度特别是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建设。各单位都紧密结合实际,在制订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责任人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多数单位制订了《责任分工范围》、《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责任追究办法和追究细则》等配套制度。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深入到部分流域机构和地方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制订了《水利部党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即将以部党组文件印发执行。三是各级党组织都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今年初,在部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部党组派出了4个检查组,对8个单位近两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黄委党组努力使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由“软指标”变成了“硬指标”。长委水文局还自制了一套《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专题(自查)报告表》。万家寨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2001年,水利系统共有9名处以上领导干部被责任追究,其中有7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一是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领导围绕源头治理、水费廉政等课题,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调查研究,发现并总结了一些典型经验。二是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建立和完善了巡视检查制度,每年听取一次直属有关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并派出检查组进行巡视检查。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加强了自身作风建设,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湖南省水利厅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有为才有威”、“无为即失职”,努力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建议权、调查权、处分权。黄委纪检组监察局以队伍精干和工作成效显著被中纪委监察部评选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韦炳富、任晓明、李雪辉、英爱社等同志被中纪委监察部通报嘉奖;水利部被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黄委审计局方宏初、海委审计处李维骥以及天津市水利局审计处张卫华等同志被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看到我们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突出的问题是工作力度不够、深度不够、创新不够,归根结底是抓落实不够。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些单位对中央和上级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满足于照抄照转,以会议和文件代替落实的现象比较突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易发多发腐败现象的环节、部位和规律分析研究不够,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腐败的意识不强,对策措施不够有力;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回避矛盾,掩盖问题,执纪执法偏宽偏软;一些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队伍本身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精神不振、工作不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02年是转变作风年,水利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党组提出的治水思路日益深入人心,一系列重大水利规划已经付诸实施,水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政治保障。2002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要求,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央历来十分重视,每次中纪委全会都有具体的规定,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中纪委七次全会再次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在贯彻落实中要把握以下三点:
1、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突出重点。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今年的六项工作。
2、要坚持从严执纪。对领导干部收受与自己行政职务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必须实施“双向追究”:既要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又要追究赠送、报销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要认真落实新的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有三个方面的拓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公务活动的用餐、乡镇领导干部的“走读”现象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利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的问题,都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
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要继续落实不准借开会、考察、培训、出国之机公费绕道旅游的规定。各单位要对近年来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没落实的要抓紧落实,有反弹的要抓好巩固,切实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把握重点,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政策水平。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今年要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1、重视信访举报,主动挖掘案件线索。要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意通过开展廉政考察、干部考核、执法监察、工程稽察、财务审计、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对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疑点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要集中力量认真分析,主动出击,深入调查,搞清问题。要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计委、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精神,加强与各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相互提供案源信息,拓宽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
2、把握发案规律,明确办案重点。从近几年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实践看,挤占、挪用、侵占、贪污水利建设资金是违法违纪分子的主要进攻目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是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途径,弄虚作假、迂回作案是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手段。因此我们的办案重点要以水利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项目审批为重要内容,以工程质量为目标,全面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慎重初战,认真做好初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涉案对象多是领导干部,社会影响大。初查工作十分重要,如果稍有不慎,出现偏差,不仅会给进一步查处带来困难,还会损害纪检监察部门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们面对纷繁复杂的涉案情况和线索,必须认真分析,去伪存真,把握案件特点,分析问题性质,围绕问题的定性需要制定调查方案,搜集关键证据;分析作案手段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步骤,既要防止主观臆断,轻率否定,可能丢掉有用的线索;又要防止轻信盲从,冒然行动,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要加强领导,落实办案责任制。查办案件关键在领导,一定要落实办案责任制。凡是涉及案件查办的,“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排除阻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要充分运用党的政策的威力,深入分析了解案情,找准瞄准突破重点嫌疑的对象,抓住能够定性定案的证据,一查到底。
5、认真落实办案方针,提高办案质量。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千万不能马虎大意,一定要办成铁案,一定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必须认真贯彻20字办案方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加强对办案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既要防止冤假错案,也要防止处分偏宽偏软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三)坚持纠建并举,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1、继续深入治理水利收费项目,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行业纠风的重点。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解决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减轻农民“两工”负担问题;要切实抓好灌区改造和水利行业所管农村电网改造工作,达到实实在在的减负效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积极推广内蒙河套灌区让农民参与灌区用水收费管理的成功经验,探索以民主、公开、公平促进灌区发展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新路子。近年来,各地在城市水务管理改革方面进展很快,要积极学习、借鉴、探索公用事业部门行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大胆实践水权、水价和水市场理论,规范水费征收行为,以高效的管理、优良的服务和行风取信于广大消费者。
2、要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和稽察工作。1998年到2001年,中央水利投资1365亿元,其中地方负责的建设项目投资占2/3。实施好这些项目,各级水利部门特别是各省(区、市)厅(局)担负着重大责任,一定要按照六中全会的要求,把这些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办好、办实。首先,要明确目标,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率要力争达到100%。其次,要明确责任。对这些项目履行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在各级水利建设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对重点案件要提前介入,严肃查处。对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今年是水利建设项目竣工的高峰年,特别是长江隐蔽工程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标志性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建设达标任务。一定要集中必要的人力,加大监督检查和稽察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驻部监察局今年将会同部建设与管理司和部稽察办,对近两年稽察工作提出的“稽察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抽查,确保整改意见的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要视情节轻重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或建议。
3、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标底保密、开标、评标环节。工作要到位,但不越位,力争最大程度地保证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察办法(暂行)》。
4、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作用。
(1)进一步明确水利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朱 基总理“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加大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审计力度,加强审计调查和综合分析,充分发挥部门审计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2)围绕今年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监管力度。在具体审计工作中,一要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法为目标,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要硬化部门审计约束力,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问题,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二要搞好专项资金审计。重点水利国债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的覆盖面要力争达到100%。三要开展重大经济合同审计调查和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审计调查,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四要规范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和竣工审计,水利审计部门对本级负责验收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要全面、及时、规范。五要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违规外借公款、盲目举办公司和挪用公款炒股的,要认真审计,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部直属各单位要在机构改革中整顿、规范开办公司行为,强化管理化解风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3)加强内审工作制度建设。包括审计工作规则、审计工作准则、审计工作规程等,加强水利审计信息建设,以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研究执法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方式,交流工作经验,驻部监察局今年下半年将召开水利系统执法监察研讨会,请各级水利行政监察部门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水利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和研讨,以在会上进行交流。
(四)以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1、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利部在去年底已对部机关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由水利部设定或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建议保留合并为80项。要在清理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事项逐一作出处理,应当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并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
2002年各单位都要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要制定完善实行四项制度的办法、规定和措施,对拒不执行以上制度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进一步规范水利有形建筑市场和政府采购工作。水利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实现人员、职能分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要分开设立。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情况和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规避招标、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
2、要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要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的要求,完善我部的预算;对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收支行为;要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对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要坚决予以查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3、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中央和水利部已有的和即将出台的一些改革措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买官卖官的要严肃处理。
4、要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2002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六中全会精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纳入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必胜的信心。要结合水利系统反腐倡廉的实际,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向汪洋湖、高安泽等水利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弘扬正气,做好表率。
反腐败抓源头必须坚持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水利部各职能司局特别是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政策法规司和经济调节司都要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将源头治理任务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及时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和扩大源头治理的成效。
三、提高认识,采取措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做好今年的工作,一靠领导,二靠纪律,三靠作风。
(一)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靠领导。
1、靠领导,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两手抓”应该成为我们领导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和领导方法、领导艺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就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全面的观点,防止片面性。要把预防腐败想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要把反腐倡廉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抓水利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队伍建设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靠领导,必须继续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特别要完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制度;要严格监督检查,本着下管一级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年查一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围绕中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提出的六个重点,按照即将出台的《水利部党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3、靠领导,必须发挥地方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地方水利部门在水利工作全局中地位重要,举足轻重,做好地方各级水行政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一定要树立全局的观念,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水利部党组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执行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1、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要坚决反对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允许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禁止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2、要把六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作为执行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加以监督检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对严重违反“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认真总结巡视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巡视制度。
3、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要把保安全、促稳定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工作纪律来抓。确保防汛安全和病险水库运行安全,尽力解决城乡人民饮水困难,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和基层困难职工生活问题,为十六大的召开创造稳定的环境。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纪水平。
要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要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六中全会精神,把“三个代表”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要认真学习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纪水平;要学习中央治水方针和部党组治水新思路以及水事法规,努力做到了解全局、熟悉本行,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今年将继续委托中纪委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研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行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政工作法制化,切实改变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使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适应水利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切实改进领导及工作作风。落实作风转变年、调查研究年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要把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内容来抓。今年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将建立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基层单位定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调研制度,处级以上干部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开展调查研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要建立重点单位督察制度,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不力的单位,开展重点督察,狠抓工作落实,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上。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真正把作风转变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同志们,2002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结合水利实际,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